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末世樞紐戰.jpg 

聖經啟示我們,在神的寶座前,有兩件事情一直在進行著:代禱控告。這兩者間的衝突,也是神國度與黑暗國度間爭戰的焦點。神選擇教會作為祂的居所,祂的寶座。所以,這個爭戰也就在教會內蔓延著。

  主耶穌“活著為我們祈求”(來7:25)。從主耶穌的本性看,祂是位祭司代求者。按我們住在祂裏面的程度,耶穌使用我們作代求的事工。基於這個原因,祂的教會被稱為“為萬國禱告的殿”(可11:17)
  撒旦就是“那在我們神面前…控告我們弟兄的”(啟12:10)。按敵人觸及我們生活的程度,祂利用我們控告、批評弟兄。像面對伊甸園裏的兩棵樹一樣,我們必須有所選擇:我們到底要參與哪一種事奉?

  我們可能問,撒旦怎能在神面前繼續控告聖徒,它不是已經被趕出天堂,沒辦法接近神的寶座嗎?這個問題的答案乃是:撒旦利用聖徒,因為他們能夠接近神的寶座,替牠作惡魔的工作。  

撒旦最大的勝利

撒旦有許多名號。牠最有效的掩飾,就是“弟兄的控告者”,這個名稱表示,牠

能很有技巧地叫弟兄反目成仇。自從牠入侵伊甸園,攔阻神創造人的目的之後,已變成仇恨的專家。當地上只有兩個兄弟的時候,他們已經不能和睦相處。撒旦出現的地方,總是造成不和與紛爭。

弟兄反目成仇,是撒旦對教會最大的勝利。“控告”是牠最有效用,最可怕的工具。牠用來消滅世上的光,就是消滅從基督身體所發出的能力與見證。我們在這世界上完成大使命的能力,決定於我們趕逐這個敵人,以及學習為別人而活的程度。

教會合一,對撒旦國度是最大的威脅。魔鬼非常清楚當兩個人同心時,主耶穌所賜那莫大的權柄。牠知道當兩個信徒同心禱告時,天父會賜他們所祈求的。牠瞭解,一個信徒可以追趕千人,但兩個人一起就能追趕萬人。合一不只是增加我們屬靈的權柄,合一的果效是倍增的。然而很不幸地,敵人遠比教會瞭解這個真理。

控告者藉信徒的不安全感攪動他們。這種不安全感驅使信徒懷有地盤(territorial)與佔有(possessive)的心態。對這些信徒來說,凡他們不能控制的事情,就威脅到他們的安全感。控告者能用許多看似高貴的理由,譬如:為了捍衛真理或羊群,叫信徒去攻擊其他的人。其實教會中的紛爭,很少不是因為出於地盤或自保心理的。在教會裏,一個人的權柄或影響力越大,他能攻擊的對象就越多。撒旦很清楚,假如牠能在一個屬靈領袖的心裏,撒下地盤或自保的種子,這個領袖就會在他的同工心裏撒下那種子,那麼紛爭與結黨的破壞力就擴大了。

很諷刺的是,當我們嘗試保護我們所擁有的,就造成彼此的“紛爭”,也成了斷絕我們得著真實屬靈權柄和恩膏的原因。

到最後我們失去了原先極想保留的東西。這正說明了屬靈的一個定律: “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,[生命或作靈魂,下同] 必喪掉生命;凡為我喪掉生命的,必得著生命。”(太16:25)

先知以賽亞也講到這個問題,在第58章說:這樣,你的光就必發現如早晨的光。你所得的醫治,要速速發明。你的公義,必在你前面行。耶和華的榮光,必作你的後盾。那時你求告,耶和華必應允。稱呼求,祂必說:“我在這裏”,你若從你中間除掉重軛,和指責人的指頭,併發惡言的事。(第八、九節)

這段經文應許我們:假如從我們中間除去批評的重軛(經文描述成“對人指指點點,又發惡言”),我們的光就要出現,我們的醫治很快就要來到,主的榮耀將隨著我們,並且神要應允我們的禱告。假如我們把批評化為代禱,那麼大概再沒有其他方法,能更有效地改變一個教會以及個人的生命了。同理,今日教會亮光少、醫治少、主的榮耀也少,禱告少被蒙允,這其中主要原因,可能就是有批評惡習。

批評就是驕傲!

批評是驕傲的終極象徵。因為每當我們批評別人的時候,我們就假定我們比他高一等。驕傲會帶來神的阻擋,這是任何明理的人最懼怕的事情。“神阻擋驕傲的人,賜恩給謙卑的人。”(雅各書46)即使所有在地獄裡的鬼魔阻擋我們,也要比神阻擋我們好。

驕傲造成人類歷史上的第一個墮落,後來驕傲大致上也是每個人從恩典中墮落的根源。彼得否認主是一個很好的例子,說明驕傲怎樣使人從恩典中墜落。在彼得否認主的同一天傍晚,他曾對付羅馬的一團軍兵以護衛主耶穌。雖然他誤用了熱忱,但他還是蠻有勇氣的。一團羅馬軍兵可是由800人組成的!但是,先前主曾警告彼得將否認祂,彼得卻向主宣稱:“眾人雖然跌倒,我總不能”,彼得知道自己是個有勇氣的人,也甘願為主犧牲,但他卻不知道他的勇氣從何而來。那晚,主並沒有造成彼得跌倒,祂只是把祂所站立的恩典挪開。因此一個不知害怕的人曾肯去對付一團羅馬軍兵,但後來卻不能在一個使女面前站立!

不論什麼地方,除了靠神的恩典以外,沒有人能站立得住,這不是一個口號而已,它是一個基本真理。當我們因為自己沒遇到,就咒詛那些有問題的人,我們就有落在同樣罪上的危險。這就是為何使徒保羅警告我們:

弟兄們,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,你們屬靈的人,就當用溫柔的心,把他挽回過來:又當自己小心,恐怕也被引誘。(加6:1)

我們在批評誰?

當我們批評另一個基督徒時,實際上我們在說,神的手藝沒有達到我們的標準,我們會比神作得更好。當我們批評別人的小孩,是誰受到羞辱?他的父母!對神也是這樣。當我們論斷祂的一個兒女時,我們就是在論斷祂。當我們在論斷祂的領袖,我們就在論斷祂的領導。我們好像在說,祂並不知道祂在作什麼。

這種發怨言與抱怨,是以色列百姓最早的問題,也使他們不能進入應許之地。他們的怨言使他們在乾旱之地,耗盡了他們所有的生命。這是為什麼許多基督徒,不能行在神的應許中的主要原因。神已經警告我們:

弟兄們,你們不可彼此批評。人若批評弟兄,論斷弟兄,就是批評律法,論斷律法。你若論斷律法,就不是遵行律法,乃是判斷人的。設立律法和判斷人的,只有一位,就是那能救人也能滅人的。你是誰,竟敢論斷別人呢?(雅各書41112)

當我們對人,指指點點的時候,我們就是把自己銬上枷鎖:

你們不要論斷人、免得你們被論斷,因為你們怎樣論斷人、也必怎樣被論斷。你們用什麼量器量給人、也必用什麼量器量給你們。(馬太福音7:1-2)
貧窮之靈

我曾經造訪美國的一個州,它受到一種最厲害貧窮的靈的壓制。不可思議的是,這州原來是個風光極其優美,又富有自然資源、滿了有才幹與能力的人。但是,那裏的人有一個特質:他們似乎無法停止批評任何興旺或有能力的人。我跟接觸到每個小教會牧師談話中(幾乎那州所有的教會都很小),到後來,都無法避免轉成批評目前的“超大教會”和“超大事工”,他們認為那些教會的問題就是太大。更令人悲歎的是,這些小教會的牧師個個都是滿有恩膏,並且神賦予他們很大的屬靈權柄,遠超過他們所批評的超大教會或事工的領袖。在他們生命中,神的恩典被他們的論斷阻絕了。

聖經上明明告訴我們,有時我們需要降卑,有時需要處豐裕。使徒保羅甚至聲稱他有時遇到饑餓,但他嚴厲地勸勉我們,有衣有食就當知足(參提摩太前書68)。但是,假如我真要降卑的話,我希望是為了順服神,並且為了祂在我身上的作為而順服,不是為了順服那貧窮的邪靈。我不願意因我對別人的惡意批評,而被貧窮捆綁。

許多牧師因為批評其他神的僕人收取奉獻的方式,使自己和他們的會眾受到財物貧窮的捆綁。他們的論斷甚至使自己無法收取奉獻,因為那會使他們產生罪惡感。就如以賽亞書第58章指出:我們內在批評的靈,就是造成靈命黑暗,缺乏醫治、禱告未蒙垂聽、沒有神榮耀的主要原因。

我遇到許多人,他們都有特殊屬靈權柄的恩膏,卻缺乏屬靈的果子。批評的靈總是他們生命中很凸顯的特徵。他們論斷批評別人影響力漸增的事奉,因此,在那些方面,他們就喪失神的恩典。我們批評就會帶給我們貧窮。生死在舌頭的權下,喜愛它的,必吃它所結的果子。”(箴18:21)

正如所羅門所見:“但義人的路,好像黎明的光,越照越明,直到日午。惡人的道,好像幽暗,自己不知因什麼跌倒。(箴言418-19)

假如我們在公義中行,我們就越走越光明。那些在黑暗中跌倒的,很少知道黑暗的原因,否則他們就不會在那裏面了。但是,好批評的人,通常除自己以外,對每個人都很苛刻。所以,他們無法看見自己的問題。就像主說的,這等人忙於找他弟兄眼裏的渣滓,卻沒有看見自己眼中的梁木,這梁木就是他瞎眼的原因。

絆腳石

主曾教導我們千萬不要成為別人的絆腳石。祂說我們寧願不出生,也比使祂的小孩跌倒要好。主同時也警告我們,不要變成一個絆腳石。在馬太福音第十八章,主清楚地指示我們,如何處理犯罪中的弟兄或姐妹,以致我們不會變成他們的絆腳石。首先,我們要私下去找那個人。只有當他拒絕跟我們交通的時候,我們才帶另一位弟兄去找他。萬一他再拒絕交通,我們才向教會提出這件事。假如我們不遵循這個程式,我們就會遇到比那犯罪的人更糟的後果:成為一個絆腳石。(參馬太福音1815-17)

教會裏不公義之論斷的傾向,就是為什麼在審判日許多人來到主面前,雖然他們曾奉祂的名作了很多事,卻仍然聽到主給他們的審判。“你們這些作惡的人,離開我去罷!”(太7:23)憑著主自己的教導,我們若說,不公義之論斷是可怕的罪”,應該不會太誇張吧。

我曾聽過許多不按馬太福音第18章處理會友犯罪的藉口。譬如,“我知道他們不會聽我說的”,或“假如他們有公眾的事工,我們就有權力公然暴露他們。”然而,主並沒有說,當我們知道對方會聽我們勸告的時候,我們才要遵守這個程式。顯然祂早知道有些人不會聽,所以才立下了以上的步驟。

至於“公眾的事工就應公開”的藉口,這在邏輯上也是不正確的,因為每個事工,至少在某種程度上,都是公眾的。那位決定應該公開到什麼程度的人,等於有自由可以不需順從神的話。主的命令並沒有加上任何前提,那些自認能自由取捨主耶穌命令的,等於在宣稱自己有權柄加添神的話語。假如某一個人有很大的事奉,雖然我們知道他在犯罪,我們卻無法接近他,那麼我們就不是那位該審判祂的人。不要控告,要代禱!主有能力審判祂的家。假如我們是祂要使用的人,祂一定能為我們開路。假如祂沒有為我們開路,我們必須相信,祂會按祂自己的時間糾正他。

再說一次,神這樣做是為了保護我們,免得我們受比犯罪的人更嚴重的審判

假如我們沒有遵守主規定的程式,處理犯罪的弟兄,我們絕對沒有權利與任何人談論這件事,不能把它公開,更不能把它說出來,以徵詢別人的看法。我們所謂徵詢別人的看法,神稱它為“閒話”,神不會被人愚弄的,我們必會為這種不謹慎的行為,付上代價的。即使我們遵循馬太福音1 8章的步驟,決定要把一件事情向教會公開,我們的目標永遠是:救這個弟兄脫離他的罪,不是只為了暴露他的罪行。
愛遮掩罪

讓我們不要過於斤斤計較我們認為弟兄生活上可能犯的罪。“愛能遮掩許多的罪。(彼前 4:8)我們大多數人自己仍然有幾百件不對的事情,但主通常一次僅僅對付一兩件,因為那樣的量是我們能承受的。撒旦的詭計之一,就是叫我們一次對付其他的三百多個問題。叫我們產生挫折感。馬太福音第18章不是給我們每人一根棒子來互鬥,或讓一個弟兄知道他是怎樣冒犯到我們。假如我們有愛,我們能遮掩那些大多數的罪。除非它們帶給其他弟兄不必要的傷害,我們才要提出來。我們必須在愛中應用馬太福音第18章。事實上整本的聖經的應用,都應該是在愛中行的,不應該是出於自我保護或報復。

當然,主耶穌自己是我們完美的榜樣。當祂糾正啟示錄的七教會時,祂樹立一個在教會中糾正的榜樣。祂首先稱讚每個教會,表揚她們做對的地方。然後就直接了當地說出她們的問題。令人不可思議的是,祂竟然也給耶洗別時間悔改!然後祂用應許鼓勵每個教會,告訴她們在得勝之後,將賜給教會奇妙的獎賞。主是永不改變的,即使在今日,當祂要糾正時,那一定是隨著鼓勵,希望與應許。

“弟兄的控告者”也試著要糾正教會。但它的方法與目標顯然不同。耶穌鼓勵,帶來希望;撒旦咒詛,散佈絕望。耶穌建立我們,使我們面對糾正;撒旦拆毀我們,使我們放棄。耶穌愛我們,想要提拔我們;撒旦的目標永遠是毀壞。

屬靈分辨力

批評可能是出於真正的分辨力。被我們批評的人,可能真的錯了。前面所提的那些牧師的判斷是對的,他們批評別人借著控制、刺激與明目張膽的方式欺騙,收取奉獻。我們行事確實需要有分辨力,就如保羅所說,“教內的人豈不是你們審判的麼?”(林前5:12)問題在於,我們要如何處理我們的分辨力?我們要拿它來作控告或代禱呢?我們如何處理分辨力,將決定我們自己屬靈生命的結果。

無賴的惡徒,行動就用乖僻的口。用眼傳神,用腳示意、用指點劃。
  心中乖僻,常設惡謀,布散紛爭。所以,災難必忽然臨到他身。他必頃刻敗壞無法可治。(箴言6:12-15)

許多我們號稱為分辨力的,其實只不過是疑心,是一種屬靈的假相,用來掩飾作保護地盤的。即使不需要有分辨的屬靈恩賜,使徒雅各也給我們清楚的原則,來分辨智慧的源頭。假如我們過去聽從這些原則,我們就會避免一些最令我們難堪的失敗:

你們中間誰是有智慧有見識的呢?他就當在智慧的溫柔上,顯出他的善行來。你們心裏若懷著苦毒的嫉妒和紛爭,就不可自誇,也不可說謊話抵擋真道。 這樣的智慧,不是從上頭來的,乃是屬地的,屬情欲的,屬鬼魔的。

在何處有嫉妒分爭,就在何處有擾亂,和各樣的壞事。

惟獨從上頭來的智慧,先是清潔,後是和平,溫良柔順,滿有憐憫,多結善果,沒有偏見,沒有假冒,並且使人和平的,是用和平所栽種的義果。(雅各書31318)

我們得救是本乎恩。我們要盡我們所能的,去獲得所有的恩典,以度過此生。假如我們想得恩典,我們最好學習作個施恩的人。因為我們種什麼,就收什麼。假如我們期待得憐憫,我們必須開始播種憐憫,我們每個人都需要一切的憐憫,當那日我們來到主面前,我們最不願做的事,就是手中沾著弟兄的血。就如主曾警告:

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:“不可殺人。” 又說。“凡殺人的,難免受審判。”

只是我告訴你們,凡向弟兄動怒的,難免受害判。[有古卷在凡字下添無緣無故的五字] 凡罵弟兄是拉加的,難免公會的審斷。凡罵弟兄是魔利的,難免地獄的火,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,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,就把禮物留在壇前,先去同弟兄和好,然後來獻禮物。

你同告你的對頭還在路上,就趕緊與他和好。恐怕他把你送給審判官,審判官交付衙役,你就下在監裏了。我實在告訴你,若有一文錢沒有還清,你斷不能從那裏出來。(馬太福音5:21-26)

這個警告明明說,假如我們曾譭謗一個弟兄而犯了罪,我們就要撇下我們的奉獻,直到我們與他和好。主把這兩件事合在一起,是因為我們常常認為犧牲與奉獻,能夠抵銷這樣的罪。但是它們永遠都不能。我們把自己拘留在用論斷所築的牢獄裏,直到我們付清最後一文錢,或直到我們跟我們譭謗的弟兄和好為止。

主說當祂回來的時候,祂會把綿羊與山羊分開(馬太福音253146)。那些被分別為綿羊的,將會承受國度與永生。那些被分別為山羊的,會被送到永刑裏。這兩群人下場之所以有區別,在於他們如何對待主,就是他們曾如何對待祂的子民。使徒約翰這樣說:

人若說:“我愛神”,卻恨他的弟兄,就是說謊話的。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,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神。(約一4:20)
  凡恨他弟兄的,就是殺人的。你們曉得凡殺人的,沒有永生存在他裏面。
  主為我們捨命,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。我們也當為弟兄捨命。(約翰一書31516)

  假如我們有基督的靈,我們也就有祂的性格。假如我們預先知道,交往三年半的好友將背棄我們,並且否認認識我們,我們會渴望跟他們吃最後的晚餐嗎?
我們的主對門徒的愛,從來不以他們行為的好壞作條件。即使祂知道他們將背棄否認祂,祂仍然愛他們到底。祂甚至把生命都給了他們。當祂看見我們的罪,祂並沒有批評我們,祂竟為我們捨命。祂命令我們用同樣的愛去愛人。

 

摘錄作者雷克喬納「末世樞紐戰」一書  第二章:兩種事奉  中文版:永恩出版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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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isaiah55080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