若耶穌的工作是用聖靈施洗,這到底是什麼意思呢?

它是指一切與祂並福音有關的事情,都應有火的特徵——應該燃燒。

那些見證人與事奉者都應該有火在他們身上。

火焰般的舌頭

在講道者身上有火,在傳講的真理裡有火——「我的話豈不像火」(耶二十三29)。

在傳講主的事蹟裡有火——「因為我們的神乃是烈火」( 來十二29)。

在傳道的能力上有火——「舌頭如火焰」(徒二3)。

在藉著聖靈的傳道上有火——「聖靈與火」( 太三11)。

現在讓我告訴你有關「神的火」的重要觀念:

(1)一切祭物都必須被火焚燒

在迦密山上曾有兩種祭物,一種是巴力的祭司獻的,另一種是以利亞獻的。

向巴力獻的祭並沒有焚燒,它沒有火。祭物在那裡,獻祭的人已非常急切。他們整天向巴力禱告,甚至用刀割自己來表明他們的誠心。他們用盡了辦法,但沒有火來焚燒祭物。若撒但能夠將地獄的火帶上來,牠一定會那樣做,但那祭壇仍是冰冷的。

火也沒有因為以利亞獻祭而降臨,火降臨是因為以利亞禱告並相信,「信心乃是得勝」。以利亞按照摩西的律例去獻祭,但火並非因他的順從而降臨,是信心帶來火焰。

神只把火降臨在祭物上;若沒有祭物,火就不會降臨。

不委身的基督徒不會有火;有些人完全不向神委身,也沒有為主做過什麼事情,卻求聖靈的火。

他們只付出一點點時間或金錢,完全沒有付出努力。若他們真的得到神的火,會如何使用它呢?只坐在家裡享受嗎?

神的火不是要我們擺脫傳福音的責任,乃是要我們得著能力去傳揚福音!火才是最重要的。

只把祭物放下並不足夠。除非我們把自己完全獻在祭壇上給神,神才會拯救靈魂與醫治病人。但祂不是因為我們的獻祭而做事,祂施行救恩與醫治的神蹟,是因為祂的憐憫與恩典。

以利亞的敬虔不是導致神降火焚燒祭物的原因。火不是從人的聖潔而來,你的什一奉獻並不能換來神一點點聖火。神的火不是因為我們的獻祭,乃是因基督的犧牲而來。

感謝神,這火是給所有人。復興之火並不是給好人的賞賜,乃是神的恩賜。

 

為何要為了得到火而掙扎?

人們都認為「付出才能得到」,但神白白賜給我們的,是無法憑自己的努力得到的;火是藉著信心而來。

 

(2) 真理需要受火的洗

我們可以完全正確,但沒有生命;我們可以堅持「真理」,卻只是一具冰冷的屍體。

耶穌不只說:「我是道路、真理」。祂說:「我是道路、真理和生命。」( 約十四6)神說祂會將「火焰的光」放在錫安中( 賽四5)。耶穌見證施洗約翰是「點著的明燈」(約五35)。它乃是光與熱的象徵。不管世人如何諷刺福音,它仍然是火熱的福音。

傳揚神活潑的「聖言」(徒七38)是必須有生命的。福音必須是火熱的;冷淡或隨便地傳福音是荒謬可笑的。

有一天,一位女士告訴我,雖然她是重生的基督徒,卻有「鬼」在她身上。我告訴她:「蒼蠅只能停在冰冷的火爐上,並能停很久!只有讓聖靈的火在你生命中燃燒,那骯髒的邪靈便不敢輕易碰你,不然牠的手指會被燒傷。」

福音本是大能,因此傳道者火熱起來是很自然的。

 

神的火在耶穌裡

 

在人的經驗中,神的火就是熱心,也是我們在耶穌身上看到的熱心。耶穌不只對祂的話語大發熱心,我們在聖經上讀到耶穌最後一次進耶路撒冷時,祂是走在門徒前面;他們看見祂急切地前行。「他們行路上耶路撒冷去。耶穌在前頭走,門徒就希奇,跟從的人也害怕。」(可十32

為什麼?祂心裡的火甚至從走路的方式上表明出來。當他們到達時,耶穌看見聖殿被褻瀆;門徒接著更清楚看見耶穌火熱的感受,祂的反應使人敬畏。

門徒想起詩篇六十九篇9 節:「因我為祢的殿心裡焦急,如同火燒。」但那是愛的怒氣,並不是冰冷的憤怒。耶穌並不是無稽的狂熱分子,祂只是愛祂父神的殿。祂渴望看見人在聖殿中自由和快樂地敬拜神,但聖殿中的商業活動卻破壞了一切。祂的心如同火山爆發般,心裡的火使祂急於潔淨聖殿。祂的行動使人畏懼,許多人因而逃跑,但孩童、瞎眼的與瘸腿的卻留下來,耶穌便醫治他們(太二十一14-16 )。

那是祂本來想做的,也是祂的怒氣如火焚燒的原因。祂發怒是為了帶來喜樂。耶穌讓孩童高唱「和散那!」法利賽人卻責備人為神而興奮,並要求保持神的殿肅靜。這是我們在聖經上惟一看見要求保持神的殿肅靜。法利賽人如此要求,是因為讚美主的聲音破壞了他們的商業利益。金錢的音樂不能再發聲!這全都是主的火帶來的果效。

 

大理石像博物館

全世界都應該只聽到一個燃燒的信息。不需要煙火;不需要性急的人也可燃點火把。

教會裡每樣事情都應極力發出神的光。「凡在祂殿中的,都稱說祂的榮耀。」(詩二十九9)我們在經上讀到神使祂的使者成為「火焰」(來一7)。

祂的百姓應該成為火把。不只是傳福音的,連作見證的、傳道的、帶領教會的、作領袖、同工、教師與行政工作的,都應該如同在冰冷的街道上燃燒的火把。

事務性的會議都應該看見奮興會中的聖靈火焰,甚至更多。

魚的體溫,與牠游泳的水溫是一樣的。有太多基督徒跟魚一樣——他們與周圍不信的世界一樣冰冷。人是熱血動物,這是神創造我們的本性,也是祂要我們傳福音的方法—滿有熱力!主不是因我們的冷靜頭腦與高貴氣質而差派我們,更不是

因我們的自以為是而揀選我們。

祂以祭壇上的火炭來差派我們出去,成為復活的見證,去見證我們已與五旬節的主相遇了。我曾聽見有些講道是向死人說的,這樣無力的講道會使人想起復活的耶穌嗎?耶穌、彼得或保羅,都沒有讓會眾像博物館裡的大理石像般呆坐守候。理論被燃燒仍可以合乎邏輯,就如以賽亞與保羅的理論。邏輯與理論不應受到冰封;被火燃燒將帶來熱心,而非無知,因此要盡力學習,但不要讓理論熄滅你心中的火。

記住——發光比聰明更重要。「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意、盡力愛主你的神。」(

可十二30)主希望我們有「燃燒」的心,並發出喜樂、憐憫與愛。在我們讚美神時,所謂人的尊嚴也被放下來。

你見過五萬人一起向神哭泣、搖擺、跳耀和呼喊嗎?當一位母親站在臺上見證神如何醫治她兒子的瞎眼、耳聾,甚至扭曲的肢體時,人們不是很自然地產生這些反應嗎?我時常目睹這樣的神蹟發生。這是榮耀的景象——是人類最奇妙的經歷!

若我們看見瘸腿的行走與瞎眼的得看見,卻沒有什麼反應,這並不代表我們修養好。這種拘謹不是有智慧——卻是愚拙的,跳舞才配合當時的場合。我們應在神的同在中喜樂!耶穌曾說,連石頭也要因此而歡呼(路十40)。

我看見許多男女,不管是黑人或白人,本來是憂傷的,卻在聚會中把雙手高舉起來敬拜神,眼中流出喜樂的眼淚,臉轉向神,嘴唇發出讚美的話來。我便對自己說:「他們是何等美麗啊!」在這樣的時刻,我真希望自己是畫家。

若高貴氣質比在神裡的喜樂更重要,那是何等的慘劇啊!神若沒有使我們受感動,撒但便會使我們受感動。罪人若沒有被神感動,他如何能悔改呢?神若不使人的心靈受感動,又如何能把赦罪的喜樂賜給他們呢?我深信傳道者的工作是要在人的心靈中點火。

領人得救不只是讓他們的名字能記在教會名冊上;基督教並不是俱樂部。救恩是屬靈的手術,我們所傳揚的赦罪之恩是什麼呢?耶穌曾給人什麼樣的饒恕?它是真正的憐憫。

這饒恕使瘸腿的起來行走,使妓女剛硬的心溶化,以致她用眼淚去洗耶穌的腳。這就是令人去愛的饒恕。

這種饒恕使馬利亞打破珍貴的香膏,使撒該把錢還給許多的人。門徒因能趕鬼而感到無比快樂,但耶穌卻說那算不得什麼。「『然而不要因鬼服了你們就歡喜;要因你們的名記錄在天上歡喜。』正當那時,耶穌被聖靈感動就歡樂。」(路十20-21

彼得聽了祂說的話,並在生活中實行出來。後來,彼得這樣對信徒說:「你們雖然沒有見過祂,卻是愛祂;如今雖不得看見,卻因信祂就有說不出來、滿有榮光的大喜樂;並且得著你們信心的果效,就是靈魂的救恩。」(彼前一8-9

低沉的喜樂?微聲的敬拜?安靜的慶祝?

在聖經中,「喜樂」這個詞語並不是這個意思,它是指:「歡騰、呼喊、大大歡樂。」這喜樂怎能沒有情緒,沒有火呢?

聖靈的火是真實的,它必須像血液流通血管般,在基督的教會中流動。若神的百姓和教會火熱起來,便能引領這失落的世代歸向神。

 

以上摘錄自布永康火的佈道一書

 

縱火不是罪(上)  by布永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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